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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图集名称 |
05J910-1 钢结构住宅(一) |
标准状态 | 现行 |
| 实施日期 | 2005.12.1 | 有效期 | |
| 图集截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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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集介绍 |
本图集适用于三层及三层以下的独立或联排轻型钢结构住宅。 住宅的每个结构单元的长度不宜大于18m,宽度不宜大于12m;单层承重墙高度不宜超过3.3m,櫓口高度不宜超过9m;屋面坡度取值宜在1:4~1:1范围内;山墙挑櫓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300mm,其他悬挑构件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600mm。 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区,防火等级低于三级,高 于四级的钢结构住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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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J910-1 钢结构住宅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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